理论探究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创建省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的仙都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这将为仙都生态保护区一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服务。

缙云仙都生态保护区以峰岩奇绝、山水神秀为特色,融田园风光与人文史迹为一体,素有“黄山之奇、华山之险、桂林之秀”的美誉,是缙云的一张生态保护名片。2020年1月初,仙都生态保护区被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守护好仙都生态保护区这一“天然宝库”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

5A景区的生态保护基地
基地由缙云县院主展示厅和仙都朱潭山增殖放流基地展示点组成。展示厅内设有展板、宣传册、宣传片,并采用VR全景技术形成二维码,在仙都朱潭山增殖放流展示点可通过扫码观看展厅全景,实现展示厅可移动展示。仙都朱潭山增殖放流基地展示点在仙都朱潭山景区入口处设增殖放流基地展示牌及LED显示屏,滚动展播公益诉讼宣传视频,全面展示公益诉讼工作与成效。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缙云县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件,办案类型涵盖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损害古树名木、森林失火等资源保护案件,以及偷排废水、随意堆放危险废物、油烟直排和焚烧秸秆等环境污染案件。其中,1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3个案例获评省级精品、典型案例。

恢复性司法“缙云模式”

增殖放流,促进5A景区水域生态平衡。2019年6月5日,缙云县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揭牌成立。一年多来, 470余万尾鱼苗“安家”仙都。积极探索智力型劳务代偿修复新模式,针对一失火案当事人年迈体弱、家境困难但案涉修复费用较高的情况,量身定制了“防火劝阻+编排春晚小品”的组合式修复方案,实现“赔偿、修复、教育“一案三赢”。

构建多方保护大格局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设立派驻缙云县环保局联络办公室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合作建立生态修复合作机制,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线索共享、协作配合与联合办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同时,积极探索环境恢复费用的执行端兑付,将35万余元应急处置费等生态损害赔偿金兑付给县环保、水利局等相关行政机关,推进行政机关保护公益更加有力。

公益保护“智慧+”

为主动适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趋势、新情况,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同时充分运用“无人机”等专业技术手段,破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的难题。同时,建成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统筹办案资源和力量,巩固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缙云县院将以创新实践基地为抓手,依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助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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