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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村庄 电诈宣传进万家
时间:2021-06-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5月19日下午3时,一场特别的庭审在缙云县五云街道官店村大会堂准时开庭,让我们一起走进现场了解一下吧!

        "叶某某的行为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的所有特征,应当适用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之所以将一件普通的诈骗案件,放在官店村大会堂公开审理,就是为了彰显我们司法机关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要告诫所有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投机分子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不要妄想越过雷池而安然无恙。"

        "同时我们要告诉在座的旁听人员,也希望你们将我们的忠告转达到每一个你们熟悉的人,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小便宜,贪小必失大。"

        "古人云:君子好财,取之有道。财富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创造,不义之财看似得来不费功夫,但背后的犯罪成本是巨大的,被告人叶某某年仅22岁,本有美好的人生等着他去经营,却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从今往后他的人生都会伴随着一个故意犯罪前科的污点,而且还会累及下一代。"

       "被告人叶某某,因为你一时糊涂,主观恶性不大,归案后全部退出赃款,且认罪认罚,所以本公诉人对你提出了从宽处理的意见。但从宽处理不是放纵和姑息犯罪,希望你能从中吸取教训,重振精神,用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明天。"

        庭下将近600名旁听人员全神贯注地盯着公诉席上的检察人员,偌大的官店村大会堂只有公诉人掷地有声的指控。随着公诉人话音落下,被告人叶某某也渐渐低下了头,这一场特殊的审判活动让他内心百感交集,懊悔不已。在最后陈述阶段,他说道:“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已经下定决心改正,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21年1月初,叶某某的宝马摩托车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扣留。1月27日,叶某某在闲鱼APP上发布了低价出售二手宝马摩托车的虚假信息。被害人陈某某获悉这一信息后,向叶某某表达了欲购买这一摩托车的意愿。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货款是通过闲鱼APP平台中转支付,需要等买家出具收到货物的手续证明后,平台才能将货款支付给卖家。而被告人为达到收钱不发货的目的,就以曾经通过闲鱼APP交易时买家故意不确认收货导致自己亏钱为由,诱导被害人绕过闲鱼直接转账。为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被告人叶某某还利用自己持有的两个微信号伪造了咨询物流的聊天记录。被害人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向叶某某支付了购车款及物流费用共计人民币36300元。叶某某收到上述款项后,将被害人的微信账号删除。该案因被害人报案而案发,侦查人员随即根据闲鱼账号、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信息展开侦查,于同年3月16日成功将被告人叶某某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被告人叶某某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亲属在审查起诉阶段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根据被告人叶某某良好的认罪认罚态度以及退赔表现,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法院最终采纳了上述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频发。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据此,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承办检察官在叶某某诈骗案移送起诉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缙云县人民法院,商议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旨在通过巡回审判,让“预防电诈宣传进万家”,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对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信心,提升防范意识。同时,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融入到司法办案中,利用巡回审判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庭审中的法庭教育环节,为广大人民群众送上生动的法治宣传课,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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