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开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县检察院本级决算。


纳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77.7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45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决算基建并入大账51.71万元;二是增加《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一期款123.6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93.6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9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91万元,占83.48%;项目支出358.98万元,占16.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77.7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78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决算基建并入大账51.71万元;二是增加《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一期款123.61万元;三是2018年其他收入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4.3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决算基建并入大账;二是增加《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一期款、增加“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工程项目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8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48.44万元,占85.0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71万元,占7.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4.76万元,占4.3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5.98万元,占3.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9.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加班工资、绩效考核奖金及专项奖励奖金在年初时不放入预算,年中进行追加,所以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多。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12.6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8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加班工资、绩效考核奖金及专项奖励奖金在年初时不放入预算,年中进行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3.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归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时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年结余数,本年度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工程项目建设,年初时无预算,年中进行追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一小部分未完成支付,结转至下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1.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并入大账,年初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部分经费,年初时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工资不再发放,该科目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6.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个别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8.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个别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离退休人员死亡,临时追加死亡抚恤经费,年初时未列入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2.7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1.2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个别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1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院厉行节约,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占43.17%,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占56.83%,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日常工作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没有预算,决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指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指标,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累计2,09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外宾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支出。接待2,090人次,27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2.7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特情费及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特情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用于案件公告费支出;二是一年办结率约为90%,检察监督案件办结率为100%。提高案件办结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执行进度较慢;二是案件办理具有不可预估性,不能准确计算经费开支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年初计划,加快执行进度;二是加强与办案部门间的沟通。


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本项目年初无预算,经费在年中进行追加,故年初无设定的绩效目标。本次项目自评得分86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87万元,执行数为123.61万元,完成预算的79.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检察数据对接政法数据平台实现政府数据共享;二是检察数据中心实现可视化,对接政法数据平台实现政府数据共享完成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款执行进度较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督力度不够;二是由于经费缺口,资金到位时间晚,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对相关案件的诉讼、审判全程跟踪;二是保证工程质量,督促项目验收。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1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行政单位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检察院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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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附件3: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附件4: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附件5: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附件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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