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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2.对辖区内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3.掌握全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县检察院本级决算。

纳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45.3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64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一是死亡抚恤增加70余万元;二是工资奖金增加40余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增加50余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5.8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8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24万元,占84.79%;项目支出349.31万元,占15.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45.3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64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一是死亡抚恤增加70余万元;二是工资奖金增加40余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增加50余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66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死亡抚恤经费;二是增加工资奖金经费;三是增加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1,887.36万元,82.18%;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98万元,9.8%;卫生健康(类)支出92.26万元,4.0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91.95万元,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15.94万元,支出决算为2,29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共追加死亡抚恤经费约100万元;二是追加项目经费;三是追加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14.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5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51.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年初预算140万元上在“其他检察支出”项,决算支出数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出现预算项和决算项不同;同时,支出决算数中包括上年结余数32万余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使用上年结余经费,年初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3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8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仍在建设中,工程进度款未完成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年初预算140万元上在“其他检察支出”项,决算支出体现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出现预算项和决算项不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2.6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个别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7.0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实际支出数略大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9.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离退休人员死亡,临时追加死亡抚恤经费,年初时未列入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2.7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人员调动及调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0.7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调整,实际支出数略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院厉行节约,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占48.5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占51.4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74万元,下降19.96%,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日常工作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没有预算,决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决执行三公经费指标。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累计1,76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外宾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支出。接待1,765人次,21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3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55%。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公共利益损害赔偿”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项目委托院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及时、准确、无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投入、支出、资产等会计核算资料完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科室及时掌控项目进程,处理变更事项。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充分体现办案效果,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开展检察业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效益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没有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及专项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9.4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71万元,完成预算的78.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19610日完成第一笔支付,补植复绿修复款7060;二是613日支付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兑付款20000;三是625日支付增殖放流款90000元;四是结余32940元兑付款预计在20206月份支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项目的兑付加强有关部门参与感,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兑付方式有待明确;二是对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明确责任范围,加强后期审计监督,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二是提高项目执行率和经费预算准确度

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7.2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89.45万元,完成预算的63.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19年度一期支付32.26万元,二期支付89.45万元,项目已完成建设;二是本年度工程进度款剩余50.55万元预计在20196月份支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督力度不够,导致项目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后期又进行了整改,影响了工期;二是对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没有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事宜,明确责任范围,加强问责,从而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二是全面掌握项目事宜,提高经费预算准确度

专项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9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于201911月财政局审批追加,用于院办公大楼到辅楼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连通过道建设、办公大楼屋顶修缮、检察服务大厅雨棚维修等项目2019年度完成30万元,全部完成支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下达时间较晚,支付集中,前期支付的凭证需要调账处理,不利于会计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事宜,明确责任范围,全面掌握项目事宜,提高经费预算准确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没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对部门本级的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得分29.4分,评价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7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预算的78.07%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缓慢,对项目的兑付方式有待加强建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明确责任范围,提高项目执行率,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79%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行政单位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公共利益损害赔偿)

附件3: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附件4: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专项维修经费项目)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公共利益损害赔偿).xlsx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xlsx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表(专项维修经费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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