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9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4日在缙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晓峰

(征求意见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始终突出“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缙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和丽水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深化生态检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再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着力打造缙云生态检察特色。从严办理有关生态类案件,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中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六严六化”生态保护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起诉该类犯罪案件被告人52人。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被破坏环境。如在办理吕某某非法采矿案中,在提起公诉追究吕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其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费用共计160万余元。

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类案件5件7人,自觉做到在办案中对民营企业力争轻拿轻放,避免办了案件垮了企业。3月初,我院深入民营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举办“持续推进服务非公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为主题的青年企业家座谈会,积极探讨解决青年企业家的困惑。办理的全某某等3人职务侵占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优秀案例;办理的“卢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被编入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主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

二、深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新业绩

进一步推动监督理念、方式转型,切实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深化检警协作,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共依法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0人,纠正漏捕6人。其中开展的“刑拘未报捕、未起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人。认真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应当起诉而不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5人,其中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起诉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促进量刑公正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的王某田与王某洋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生效裁判监督优秀案件,吴某某与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对24件财产刑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收监建议5件,其中对3名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收监建议,对2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及时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提出收监建议,均被采纳并已交付执行。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涵盖食品安全、资源保护、生态破坏、国有资产流失等领域。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6件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0件,9件已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办理的缙云县违法采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一周年优秀案例。首次将“劳务代偿”引入公益诉讼领域,体现检察机关“谦抑、审慎、善意”的柔性司法,创新公益诉讼修复新模式。

三、深化捕诉职能,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取得新成效

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87人,批准逮捕3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16人,提起公诉624人。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涉黑案件报捕前派员额检察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规定,提前介入并批准逮捕缙云3.22重大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24人,另对胡某某等恶势力犯罪案件7人提起公诉。在办理过程中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以扫黑除恶为牵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开展“盗抢骗、黄赌毒”专项整治,批捕“盗抢骗”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237人;批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96人,起诉120人。办理的3.12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审查逮捕类优秀案例。

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缙检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践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对依法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无逮捕必要的63人依法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 9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探索建立交通协管志愿制度,联合有关单位制定出台《关于交警管辖案件实施交通协管志愿制度的若干规定》,创新性将交通协管作为约束机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规范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支持24件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减少社会对抗。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88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办理的叶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司法救助优秀案件。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盗窃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74人。办理的陈某等人盗窃、义某某传授犯罪方法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察专题公诉精品案件和丽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品案事例。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13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件。确定13项检察官“必须跑一次”事项,变当事人跑为检察官主动跑,共办理服务事项27件次。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共受理相关线索56条。

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8人,起诉14人。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对11名罪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8名涉罪未成年人经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后决定不起诉,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不诉率为56%。针对某中学周边一餐饮店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甜蜜素”馒头行为,提起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涉未诉讼监督精品案例和丽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品案例。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建法治巡讲团、推出未检微课堂等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1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1万余人,其中检察长受聘担任缙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送上新学期第一堂法治公开课

四、深化各项改革,推动检察转型创新新发展

坚持改革主基调,全面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以改革创新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办案制度,共办理案件234件。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制度。完成第一批司法雇员招录工作。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对不捕不诉等57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评定瑕疵案件4件,责令相关部门和个人限期整改。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个。积极推动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有9件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通过审查报告的庭审化改革提升庭审的实质化水平,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认真落实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办理的沈某某故意伤害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客观性证据审查专题公诉优秀案件。试行社会关注热点案件公开听证、征询意见制度,尽量减少案件办理上的负面因素。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牵头做好全县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共有427件案件实现协同,该项工作年度考核位居全市首位。优化升级数据中心,推广完善智慧公诉辅助系统,共通过该系统办理案件104件。全面普及智慧语音识别系统,提高工作效率。用好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架起司法救助联心桥,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

五、夯实队伍基础,加强履职素能建设迈上新台阶

按照政法队伍“五个过硬”重要要求,积极打造缙检铁军,共有24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自觉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党支部进行重新调整,配齐、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积极性,院离退休党支部书记胡林军同志被丽水市委评为“百姓喜爱好支书”,并到全省检察机关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上作“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经验交流发言。

提升司法能力素质。把全员培训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检察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和培训教育。依托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浙检大讲堂”、“丽检讲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检察理论与实务轮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参加业务能力竞赛,周岚同志获评全省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称号。积极参加精品案事例评选活动,共有11个案件被评为省级精品、优秀案事例。认真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有3篇调研文章在《浙江检察》上发表,6个课题被省、市检察院作为专题调研重点课题立项并通过验收。坚持在讲好检察故事中不懈提升干警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分别有1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者、丽水市青少年禁毒演讲大赛第一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

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毫不动摇。制定施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月行动,建立“两访”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治。抓好省院巡视联动整改和市院巡察整改落实,严肃整改自身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问题,推动院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六、围绕提升公信,主动接受监督彰显新力度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定期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院重点工作和重大部署。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人大代表小组挂钩联系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交流、邀请参加座谈、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展示检察工作,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更加紧密,方式更加多样,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建成并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16条、重要案件信息4条,公开法律文书417份,为群众提供开放、动态、阳光的检察服务。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司法公开新模式,实时、全方位、互动式展现检察工作,“缙云检察”微信公众号获评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微信公众号

一年来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转变不够到位,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精准有力;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三是智慧检务建设进度不快,信息科技服务办案、支撑监督的能力不强;四是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线,以继续保持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和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办案为中心,以信息化为抓手,以专业化队伍为保障,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缙云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中心工作,提供一流司法服务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部署检察工作,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的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完善生态保护工作机制,持续保护好绿水青山。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善治。依法审慎办理非法集资、涉及互联网等犯罪,加强对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的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执行高检院办理涉民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聚焦转型发展,探索争创一流路径

2019年是缙云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始终牢记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检察工作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在具体业务工作中要体现政治性和人民性。要加强对“抓的该不该、判的公不公、执行的严不严”等问题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把监督办案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和彰显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被监督者积极构建良性互动关系,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共同促进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深化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聚焦职能定位,夯实争创一流基础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把传统职能做优、把短板职能做强、把新增职能做实,促进形成各项监督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做优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审前过滤职能作用。深化财产刑执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商事裁判、执行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做好公益诉讼,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更加注重诉前程序,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以县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审议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增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聚焦改革创新,催生争创一流内力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政法改革总体要求,落实上级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意见,坚决完成检察改革相关任务。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官职业保障配套制度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评价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作用。要以证据为核心,适应科技发展对侦查取证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着力构建以技术性证据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坚持完善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机制,深化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性改革。扎实推进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全力打造法律监督的指挥中心。深化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

五、聚焦队伍建设,打造争创一流团队

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充分利用检校合作平台,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构建合理的队伍年龄梯队结构。优化检察机关“三类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立足岗位,尽责履职。深化清廉检察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市检察院、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争先进位,努力开创缙云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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