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21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6-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18日在缙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德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全县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三城三地建设,对标重要窗口,坚持宪法法律定位,立足主责主业,优化司法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对全市基层检察院年度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一、紧扣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出台规范性意见,牵头建立快速联动机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批捕、起诉俞某某妨碍疫情防控案、涉及多省份的吴某某口罩诈骗案,提前介入何某某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开展刑事执行环节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向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检察建议,维护疫情期间监管和社区矫正工作安全。开展生冷类食品网络平台销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消除涉疫食源性安全隐患。针对部分超市未规范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疫情防控阻击战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查指引,实行每案必走访调查和细致评估分析。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依法批准逮捕相关案件48人,提起公诉1022人,不起诉55人。办理的陶某某等6人串通投标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清理涉企案件专项攻坚行动,办结涉企刑事诉讼挂案3件、控告申诉案件7件,实现涉企积案清零,让企业轻装上阵”,相关做法在全市政法信访系统专项攻坚行动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对涉企案件实行集中公开宣告,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开展训诫教育,促使企业守牢合规经营底线。结合办案开展法律体检,形成民企内部贪腐犯罪调研报告,提出规范企业经营对策建议,得到县委李一波书记批示肯定。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开展扶贫资金使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助推筑牢脱贫攻坚工作防线联合银保监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秩序;通过会签倡议书、举办讲座,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规范运营,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对涉案金额33亿元的肖某等1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行为,办理相关案件44人,守护群众的钱袋子。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露天秸秆焚烧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获判环境修复费用24.8万元。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罚没生态污染费22.6元。打造集宣教、预防、办案、修复于一体的仙都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跻身全省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行列

二、秉持善治理念,助推高水平平安法治建设

依法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坚决打击、坚决依法”的要求,实行重拳出击,确保不枉不纵,依法对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共1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丁某某案涉及11项罪名,系建院以来涉罪名最多的案件。结合办案,就加强对基层民警、协警的履职监管,提出检察建议。依法为1名涉恶势力套路贷受害者追赃挽损,就相关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就相关案件批捕39人,提起公诉106人。主动融入大调解格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组建控申与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1+4”检察调处团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出台《信访件办理工作十项指引》稳妥处理群众信访320余人次。联合县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助推无再犯罪县创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开展“问题窨井盖”综合治理,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结合检察办案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专题活动12次。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机制,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41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19人;立案监督5人,均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办理的陈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写入最高检察院未检工作白皮书。开展抚养费、抚育费专项监督,督促12件涉抚养费、抚育费民事判决、裁定依法移送执行。联合相关县级部门建立全县涉诉困境儿童救助机制,出台加强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意见。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涉未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向33名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兑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万元,获得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擦亮青岚工作室未检品牌。

拓展司法保障工作领域。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监督,督促纠正相关刑罚执行不规范9人次,保障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平稳进行,获得最高检察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全市、全省检察机关相继推广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县人武部出台机制,加强国防和军事公共利益保护。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依法为社区矫正人员恢复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创建1+N司法救助体系,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向因案致贫和困难被害人及家属传递司法温度。

三、强化监督履职,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292人,批准逮捕15720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47708人,提起公诉365632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91人,不起诉76人。积极开展量刑协商,促进服判息诉,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1%。深化刑事侦查监督,监督刑事立案12人,追诉漏犯11人,开展刑事侦查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工作。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发送纠正意见7件,核查脱漏管及监管不当53人。办理的梅某某诈骗案获评全省刑事检察两项监督精品案件,钟某某贩卖毒品案获评全省刑事检察优秀案件。

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诉讼监督与支持依法审判紧密结合起来,维护和增强司法公信力。联合多部门出台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开展专项行动,严查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行为,办理相关案件23件,涉案金额1235.6万元,已再审的8件案件均获改判。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2件民事执行案件进行调处,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开展民事审判程序监督,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开展司法拍卖领域专项监督,督促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办理的张某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某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民事检察调处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2份。积极参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诉讼案件专项督查工作。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出台依法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法律适用,主动联系乡镇(街道)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及诉前和解1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9件,行政机关回复和启动整改率100%,实现全部问题诉前解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试点工作,相关规程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聚焦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保护,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76家农资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聚焦网络外卖饮食新业态及监管履职,督促25家商户规范经营。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推动出台提升无障碍环境协作意见,完成整改县域盲道无障碍建设不规范33。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创新,首次向行政机关兑付公益损害赔偿金40.6万元,探索公益劝导+普法小品等劳务代偿新模式。办理的某电镀厂、王某某等4人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公益诉讼三周年精品案例。

合力推进职务犯罪惩治。联合县监委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加强协作配合,持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共受理移送或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1人,决定逮捕3人,提起公诉5人,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追缴赃款470.9万元。根据市检察院立案交办,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4人。

四、坚持守正创新,厚植检察事业发展优势

着力打造法律监督品牌。行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式发展,相关经验入选最高检察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立足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研究,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涉未公益诉讼等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落实县委领导部署,举办首期好溪论法暨政法沙龙,促进政法各单位业务交流。加强案例打造,被上级检察院评为精品、优秀、典型案例12

着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牵头抓好全县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建设应用6月份起,全面启动单轨制运行,政法机关之间单轨制数字卷宗应用率达100%,政法办案从纸上办转向线上办。综合办案平台项目入选省公检法司条线工作现代化创新项目,并被列入全省15检察工作现代化创建项目。办理的朱某涉嫌强奸案电子证据专业检验鉴定获评全省检察技术条线优秀案例。

着力推动队伍素能跃升。勇进求实争先的缙检精神,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将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互相融合,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县第一批五星示范型机关党组织。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县史县情、检史检情,开展缙云解放思想再出发、缙检转型发展怎么办大讨论,促进传承和创新。加强分类分层培训,依托传帮带工程、年轻干警三个列席缙检讲坛高校轮训等,落实师徒制逐级培养、案件讲评、对抗辩论等实训举措。3个集体、个人荣立三等功,4名干警跻身全省百名检察教官”行列或者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入库人才,获评全省、全市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微课4次。

着力涵养清廉司法生态。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自主开展法律文书、案件办理、数据填报、纪律作风“四大零错”行动。优化案件流程线上监控,对认罪认罚从宽、捕诉一体、办案期限等重点事项实现精准监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共报告50件次。实行下行案件“一案一报备”,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全方位、全过程检务督察,确保纪律作风过硬。法律监督的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市政法系统提升核心战斗力专题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五、接受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监督。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促进新老更替。强化案件实体监督,把公开听证、审查、宣告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公益诉讼监督、司法救助案件等各类听证会18件次,充分听取评议意见。开展公益诉讼三周年检察开放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等活动,请社会各界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加强配合制约。在案件办理、工作推进等方面和县属各单位特别是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前介入监委调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37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不起诉党员和公职人员信息15条,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3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意见。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缙云检察院工作站,依法依规保障律师工作条件和执业权利。

深化阳光检务。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813条、法律文书491份,法律文书公开率从94.9%提高到99.1%。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热心帮助和广大人民群众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优化,在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二是业务短板还需要补强,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举措还有待加强;三是检察改革还需要深化,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大;四是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距离人民新期待、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一定下大力气认真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和县党代会精神,以重要窗口使命定位为引领,以服务三城三地建设为依归,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立足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诉讼办案与加强监督结合,争先创优与夯实基础统筹,常规工作与品牌创建并举,不断提升核心战斗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缙云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争当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县贡献检察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三城三地”,服务开展“三大行动”,持续完善司法措施,保障深入落实县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生存发展、创新创业的犯罪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保障老城有机更新、美丽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服务打好“水气土废”组合拳,更加精准精细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打击涉疫犯罪,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以更强担当促进现代化治理。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力守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密切聚焦广大人民的关注和诉求,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检力下沉,拓展派出检察室的综合性功能,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发挥检察建议的治理功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推进依法治县。以促进县域治理现代化为指向,不断提升缙云检察工作的开放度和辨识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

三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机制,健全监督权运行体系。健全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实施。试行监管场所巡回检察,推动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全面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聚焦民法典实施,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增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力,不断提升公益保护实效。建立听证人员库、专家人才库,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

四是以更高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院。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建设,动态开展形势教育,强化服务县域发展、促进检察发展的自觉性。加强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提升检察智治水平。完善职业保障制度,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技能竞赛,选送业务骨干挂职锻炼进行学历研修,促使提高业务办案和综合工作能力。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强作风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主抓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执纪,锻造过硬队伍。坚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形势催人奋进,唯有不懈奋斗,方能不负时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坚毅前行,奋发有为,努力为缙云加快三城三地建设、争当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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