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鱼跃潜明!40万尾鱼苗游向绿水青山
时间:2025-11-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冬日和煦,碧波清漾。一尾尾鲜活的鱼苗欢跃入水,为缙云县壶镇镇潜明水库增添了勃勃生机。

      11月27日上午,缙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缙云县人民法院、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在壶镇镇潜明水库共同开展2025年度增殖放流活动,以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以协同治理提升水域生态。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行动,也是协同治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生动体现。活动现场,三家单位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将总计约40.5万尾的鲢、鳙鱼苗有序放流。

鲢、鳙鱼是典型的滤食性鱼类,被称为水体“清道夫”,对净化水质、防止藻类过度繁殖具有重要作用。此次科学放流,不仅是对非法捕捞导致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失进行专业修复,也将进一步提升潜明水库的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稳定性。

本次增殖放流鱼苗的购置经费全部来源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赔偿金专户,切实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修复理念。

     近年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办案模式,携手法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不断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此次联合放流,正是多方共建、系统治理的又一务实举措。

  每一次放流,都是对自然的承诺;

  每一尾鱼苗,都承载着生态的希望。

  缙云检察将继续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让鱼水相依、人水和谐的生态画卷,

 在水波流转间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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