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接受访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时间:2015-11-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走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今天的节目,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同志。夏书记,欢迎您!

 夏书记:主持人好,网友们好!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落实中央要求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我们就想请夏书记来给我们解读一下,您是如何来理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

 夏书记: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彻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指导时强调,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王岐山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时也鲜明地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依法治国,党纪就要严于国法;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为什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我们党是肩负着特殊政治使命的组织,我们的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身份的公民,这就决定了对党员必须要有比普通群众更高更严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必须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组织上的纯洁性、纪律上的严肃性,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另一方面,这也是严格管理、真心关爱党员干部的现实需要。从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特征和规律来看,党员干部违法往往是从“破纪”开始,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我们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就是要在法律底线之上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达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目的。

 主持人:就像刚才您提到的,我们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其实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应有之意。您作为省委书记,也是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如何履行好这一责任?

 夏书记:浙江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一直强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推动建立了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三套班子党组每年年底向省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继续坚持历届省委的一贯做法,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比较早地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

 我作为省委书记,是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须臾的懈怠,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我本人也两次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王岐山书记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年初,我都带头和其他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分别到各市及省直部门专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常态。我们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目前,我们全省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部做到了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我们还建立了约谈提醒制度,对反映省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那么从2014年初开始实施到今年7月,我们一共对213件反映省管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了约谈和提醒,我本人就约谈了将近20件。同时,我们坚持“一案双查”,一些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追究。

 主持人:我们知道,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纪律。那么浙江省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吗?

 夏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浙江省委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大规矩、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全省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主要抓了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省委带好头,一级做给一级看。我们带头贯彻落实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比如,中央一有重要精神、重要会议,浙江总是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比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就专门举办专题研讨班进行学习贯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八八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几届省委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现在我们下大力气在抓的浙商回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四边三化”、海上“一打三整治”、创新驱动、市场主体升级、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七大产业培育、特色小镇等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都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具体举措。

 二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浙江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这既有浙江历史文化的影响,也与历届省委注重抓纪律教育直接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反复告诫党员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绝不能搞变通、打擦边球。去年,我们出台严明政治纪律的“四项要求”,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让政治纪律真正具体起来、刚性起来。最近,我们还部署开展了全省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进行思想的再洗礼、纪律的再提醒、廉政的再警示、履职的再督促,收到了良好成效。

 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绝不纵容姑息。我们坚持铁面执纪、铁腕问责,把是不是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的现象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主持人:浙江省在防止“四风”反弹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夏书记:在反“四风”上,我们结合浙江实际狠抓突出问题,特别是从严刹了几股歪风。

 一是狠刹了“酒局”和“牌局”歪风。我们明确规定省内公务接待(外事活动除外)一律不准饮酒,同时强调不得组织虽然是由领导干部本人支付费用,但有同事、下属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的聚众酗酒等。对那些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搞“酒局”、“牌局”的干部,严肃处理、不留情面。

 二是狠刹节庆假日期间的歪风。节庆假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盯牢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循序渐进、驰而不息,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最近我们就专门下发通知,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出了部署,同时派出了6个督查组到11个市专项检查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对那些把中央要求当耳边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的顽疾,要严防公款送礼、吃喝以及滥发津贴福利等“节日病”的发生,让广大干部群众透过一件件“小事”见微知著,看到我们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作风在转变。

 三是狠刹基层歪风。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力层层递减现象,我们下移重心、下沉力量,集中发力、重点施策。比如,我们有盯牢窗口服务单位、基层执法部门等直接服务群众岗位,着力解决“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是事情依然难办”这些“为官不为”的问题;在整顿工作纪律方面,我们从上下班迟到早退、提前就餐等细节抓起,有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

 今年1-7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7起、处理了611人。今年上半年,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全省分别有147名和30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了责任追究,形成了有力地震慑。

 王岐山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对落实八项规定,中央是铁了心的,全国一把尺子,一寸都不让,而且越往后惩治的越严。我们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执纪到底、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我们省的反弹和回潮。

 主持人:夏书记,老百姓衡量我们党员干部形象好不好,往往是通过作风问题和纪律问题去判断和衡量的,那么浙江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是如何落实和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

 夏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能局限于查办大案要案,必须要以啄木鸟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去年我们全省立案数、处分人数都突破了1万次,创历史以来的最高,但这当中严重违纪违法的只是少数。在实践中,我们注重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

 一方面,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突出全面执纪。我们全面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既严肃查处经济类大案要案,拔掉“烂树”;也注重查处其他类型的违纪行为,治“病树”、正“歪树”,让每一项纪律都立起来、通上电,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我们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为1815件,只占我们全部案件数的9.48%,而查处其他类型的案件,占到了全部案件数的90%以上。

 另一方面,我们正确处理违纪情节“轻”和“重”的关系,突出抓早抓小。我们加大日常监督执纪力度,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他们由“破纪”向“破法”的演变。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共党纪处分了15511人,其中适用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的达到6855人,占全部处分人数的44.19%。

 主持人:我们一直强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必须不留死角,请问浙江在加强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方面出台了那些举措?这些举措在抓早抓小方面有没有什么针对性?

 夏书记:在巡视监督方面,我们建立了立巡立改、立巡立查机制。去年以来,省委常委会6次专题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并且对重点问题的人和事都提出了明确的处置要求。一是对巡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求抓紧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巡视发现的涉及省管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轻微问题,由省纪委副书记或被巡视地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对巡视期间发现的被巡视党组织管理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但凡问题事实清楚,就及时督促、限期查办。去年10月以来,在对杭州等9个设区市和48个县(市、区)的巡视中,我们共发现问题1237件,移交省纪委有关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87件,移交被巡视地区纪委的有关干部问题线索552件。根据巡视提供的线索,立案查处厅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85名,对23名厅级干部和6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组织诫勉谈话。三是对巡视发现的全省面上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问题的解决。比如,我们针对巡视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储为在金融机构从业的亲属谋取高额奖金、提成加薪或者是职位晋升等回报的问题,省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通过实行竞争性存放、领导干部利益回避等举措予以规范,把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派驻监督方面,我们建立了定期报告、及时反映制度。首先,我们明确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其次,省直派驻机构在每年向省纪委递交驻在部门书面廉情报告的基础上,每2个月向省纪委口头报告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情况,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及时报告。今年3月以来,我们省纪委组织省直各派驻机构进行了两次口头报告工作,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全程听取了各派驻机构负责同志的汇报。对这些问题,通过授权纪检组长约谈函询、督促纪检监察室跟踪督办等方式,分类处置,对账销号,逐个整改。

 主持人:夏书记,刚才您介绍了浙江省在加强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方面的具体举措,接下来想请您介绍一下,浙江省委是如何领导纪委按照党章的规定去履行职责的?

 夏书记: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全力支持纪委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重点抓了3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我们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在省委办公厅等7家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增设派驻机构,使省一级的派驻机构达到了35家,监督覆盖了103个单位。同时,指导督促11个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目前我们全省11个市纪委派驻机构已覆盖所有的党政机关,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我们还拓宽了巡视的领域,创新巡视的方法,今年年底前实现对所有市、县(市、区)的新一轮巡视“全覆盖”,同时我们加大对国企的巡视力度,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建立省委巡视组长的人员库。此外,我们制定出台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直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的办法。

 二是全面支持纪委深化“三转”,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纪委的职责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以纪律为杠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我们全力支持纪委深化“三转”,省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61个削减为12个,市、县两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基本上保留在15个左右。全力支持纪委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要全力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积极协调解决纪委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纪委的坚强后盾。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县、乡两级纪检组织“三转”,夯实我们基层的基础。在全面重组优化省、市、县三级纪委内设机构基础上,重点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主责上。调整以后,我们县级纪委执纪监督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3%,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4%。同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委“三转”,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都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干部,并做到专职专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永远在路上。我们决心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定必胜的信心,以铁的纪律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把我们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主持人:非常感谢夏书记。刚才夏书记围绕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个主题,和我们分享了很多他在这方面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介绍了浙江省在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规矩、严格纪律审查方面的很多做法。再一次衷心地感谢夏书记今天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栏目的关注,我们下一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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