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浙丽守未丨一个都不能少 让强制报告制度更“强力”
时间:2024-04-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9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首次将强制报告制度写入法律。

强制报告制度: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案或举报。

强制报告制度是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屏障。为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健康环境,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之际,多方联动、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取得成效。

部门联动

凝合力 定规则 同发力

联合县委政法委,会同县监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等8部门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结合近年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研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就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细化报告流程达成共识。

出台《缙云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巩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成效,织密织牢未成年人“防护网”。 

全面宣讲

多主体 多形式 入人心

    制定《缙云县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项活动方案》,细化强制报告主体,不仅包括医疗、教育、旅馆等常见的强制报告主体,还将校外培训机构、托餐托管机构、民宿等经营主体以及乡镇(街道)网格员、村级儿童主任、儿童之家负责人纳入宣讲对象,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主体实现宣讲全覆盖。
    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以各部门工作会议为契机,分行业、分场次进行专题释法,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册共计5000余册。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旅馆业多发问题,向旅馆业经营者制发《旅馆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承诺书》,全县123家旅馆业经营者均作出承诺。

拓展强制报告主体,聘任全县18个乡镇(街道)网格员为报告联络员,将智力残疾妇女儿童纳入强制报告对象,进一步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智力残疾妇女儿童线索“发现难”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良性局面,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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