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究
【缙检沙龙】第一期: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践行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统一
时间:2021-08-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探讨检察办案中容易忽视的要点难点。8月24日晚,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以“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践行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统一”为主题的沙龙活动。院全体干警、与我院开展互帮互助的松阳县检察院、遂昌县检察院部分干警共同参与此次活动。

主持人胡海霞以办理的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展开话题。台上来自各业务部门的嘉宾结合办案经验、立足各自岗位视角发表了观点和意见。

台下三个县院的干警也纷纷开启“头脑风暴”,从社会治理、群众期待、法条适用等不同角度与台上嘉宾进行讨论,畅所欲言分享学习经验做法,共同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大家的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清分享了题为《“法上之法”——天理及其当代司法意蕴和遵循路径》的论述见解。他指出:天理在古代中国历史源流深厚悠长,对于维护阶级统治、实行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是“法上之法”。当代中国,天理这一概念仍然具有坚实的社会根基和民意基础。司法过程中,应当确立司法天理新内涵,并以此指导司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使司法更加适应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的需要。

浙公网安备 33112202000278号

浙ICP备20029351号-1 版权所有: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