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
彩票店竟售私彩?流水超400万,这下栽了!
时间:2023-09-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平日里门可罗雀的体育彩票店,日营业额却轻轻松松破万,老板的“生财之道”竟是通过网络渠道非法销售私彩。近日,经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不等。


生意“入不敷出”,老板动了“吃单”的念头

2021年9月,30多岁的小伙郭某在缙云开设了一家中国体育彩票店。苦心经营数月后,郭某发现,彩票店的经营收入十分少,甚至连交纳房租费都不够,如此下去,自己的生意只能越做越黄。

于是,郭某想到了一个绝佳的赚钱方法——“吃单”。彩票店的正常经营是在系统中为客户下单、出票,然后客户用彩票到店里开奖、派彩,从中赚取售票额一定百分比的利润。所谓“吃单”,即客户下注的订单不出票,资金不上交国家体彩中心,这样一来,如果客户中奖,则卖家按照国家体育彩票相同的赔率进行赔付,如果没有中奖,票钱就直接进了卖家自己的口袋。

郭某下载了一款可以网上售卖彩票的APP,并在APP上注册了店铺,方便彩民通过APP在线上进行下注。郭某选择一些中奖率低、赔付资金小于5万元的订单进行“吃单”。


尝到甜头后,他决定找些帮手

“吃单”让郭某的生意红火了不少,但他并未因此满足。为了动员更多的人来买彩票,郭某先后招募了陈某等5名员工,负责在网络平台上招揽彩民投注。郭某为他们开通了APP上店铺的销售账号,同时约定投注金额的3%为5人的工资。

5人都建立了各自负责的彩民群,彩民可以通过直接转账或是APP下单两种方式进行购票。同时,郭某将自己“吃单”的事情告知了朋友胡某,并邀请胡某负责财务工作,帮助他派奖、提现、发放工资。

2022年11月足球世界杯期间,郭某店铺的购票单数暴增,远远超出彩票店一天的出票上限,且大多单子都没有看见实体的彩票。因陈某等人对此心生疑虑,郭某和胡某承认了“吃单”的事情,并且表示等世界杯结束后,会带陈某等人好好“搓”一顿,同时给大家发放奖金。

郭某和胡某和盘托出后,将陈某等人的销售账号升级为店长权限,可以直接查看顾客购买彩票的情况,进行派奖以及提现,心存侥幸的陈某等人也继续帮助郭某经营店铺。


这条“发财路”最终让人付出代价

世界杯之前,店铺平均每天都是1万元左右的订单流水,世界杯期间,彩民每天的投注额都达到了5、6万元,郭某会将大约70%的订单扣下,自行赔付。赚得盆满钵满的郭某在“发财路”上并没能走得长远,2022年12月6日,公安机关接到郭某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立即开展立案侦查,并于2023年3月10日移送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查明,2022年1月至案发期间,郭某等人共非法销售中国体育彩票401万余元,其中,郭某非法获利3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郭某等人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而郭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4月10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结合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相应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发行彩票需经国务院特许。我国目前经国家批准的合法彩票业务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正规的彩票店为幌子接受彩民投注,对中奖号码按照体育彩票返奖规则返奖,却未将投注资金全额上交国家体育彩票中心,以此牟取非法利益,属于擅自发行“其它彩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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