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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四、名词解释..........................................................................................................................(18)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

2.对辖区内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3.掌握全县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446.75万元,支出总计2446.75万元,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43.09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1.6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1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4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95万元,占80.27%;项目支出482.8万元,占19.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46.75万元,支出总计2446.7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43.09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死亡抚恤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9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5%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人员变动及调整进行增人增资追加及考核奖金增加,二是年中追加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三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经费,四是存在上年结转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95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死亡抚恤金增加,年中追加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2093.08万元,85.54%;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10万元,6.34%;卫生健康(类)支出94.2万元,3.8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104.37万元,4.2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5%,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人员变动及调整进行增人增资追加及考核奖金增加,二是年中追加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三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经费,四是存在上年结转资金。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进行增人增资追加及考核奖金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等,年初时未列入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3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未包括;二是支出中包括省补业务装备经费上年结转数,年初预算未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4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项目执行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47万元,支出决算为7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调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74万元,支出决算为3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调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离退休人员死亡,临时追加死亡抚恤经费,年初时未列入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81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调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调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占44.6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等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占55.3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也没有发生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没有发生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50万元,支出1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累计178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来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198批次,累计178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69.67万元,支出决算为2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及调整增加支出;比2020年度减少9.54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减少,另外办公费实现人均定额基础上缩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4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03%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院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及时、准确、无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投入、支出、资产等会计核算资料完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科室及时掌控项目进程,处理变更事项。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充分体现办案效果,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开展检察业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效益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及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36万元,执行数为17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际支出及时、准确、无误,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科室及时掌控项目进程,处理变更事项;二是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充分体现数字办案效果,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开展检察业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省院数字卷宗的访问接口尚未建成开放,毒品犯罪、“两卡”犯罪监督线索筛查系统所需的数据无法进行实时扫描,目前系统中建立的数据库,均是通过电子卷宗人工拷贝的方法积累;二是两项罪名的最新推送案件,数据无法进入筛查系统,承办检察官在线索排查时,获取的数据只能停留在已完成拷贝及ORC扫描识别后电子卷宗,系统使用的效果大打折扣。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完善系统模型,目前这两个系统逻辑关系相对简单,在线索挖掘方面深度不够,毒品犯罪、“两卡”犯罪监督线索筛查系统的前景应更加广阔,需自足本院办案实践,利用大数据建模,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路径,创新基层治理,为大局服务

预算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分值

三级指标

标准分值

实际得分

评分依据

经济性(10分)

项目必要性

4

依据充分性

4

4

该政策设立依据充分,内容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4分:依据充分,内容完全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3分:依据比较充分,内容基本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1分:依据不太充分,部分内容不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0分:未提供设立依据。

项目科学性

6

目标科学性

3

3

政策项目目标清晰、明确:

3分:有中长期规划、各年计划,且完成工作量目标、资金投入产出目标清晰、明确、可量化;

1.5分:缺少中长期规划或分年度计划;或规划、计划中工作量目标、投入产出目标不够明确、难以量化

0分:既无中长期规划也无分年度计划;或规划、计划中没有工作量目标、投入产出目标;

方案科学合理

3

3

政策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及资金管理等方面设计科学、合理:

3分:方案各方面设计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1.5分:方案的个别内容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或操作性较差;

0分:方案的多个内容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或操作性差。

效率性(10分)

政策执行效率

6

政策符合度

2

2

政策符合度是指有多少比例的资金在服务对象、内容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分:符合度在90%(含)以上。

1.5分:符合度在75%(含)-90%

1分:符合度在60%(含)-75%

0分:符合度低于60%

计划完成率

4

4

该政策项目资金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4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的。

3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在85%(含)-100%之间的。

2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在60%(含)-85%之间的。

0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在60%以下的。

政策管理效率

4

业务管理效率

2

2

评价该项政策资金落实情况。

2分:有完善的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且落实有效。

1.5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够到位,或管理制度较完善且落实较有效。

1分: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到位,或管理制度欠完善。

0分:政府主管部门缺少相关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效率

2

2

评价资金分配是否科学,预算额度是否适当,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对发现的违规使用现象处理是否及时到位。

2分:资金分配和审批规范、及时,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无违规违约情况

1.5分:资金分配和审批比较规范或及时,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无较大违规情况。

1分:有50%(含)以下的资金分配和审批不够规范或不及时,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无重大违规情况

0分:有50%以上的资金分配和审批不够规范或及时,或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效益性(10分)

政策效果

8

项目绩效

8

6

评价该项目所产生的绩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等)。

8分:取处很大的效益。

6分:取得有较大的效益。

4分:取得有一般的效益。

0分:没有取得经济效益。

满意度

2

项目实施相关方满意度

1

1

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对该政策的满意度。

1分:满意度在85%(含)以上。

0.5分:满意度在60%(含)-85%

0分:满意度在60%以下。

项目实施受益者的满意度

1

1

项目受益对象对该政策的满意度。

1分:满意度在85%(含)以上。

0.5分:满意度在60%(含)-85%

0分:满意度在60%以下。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7.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际支出准确、无误,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掌控项目进程,处理变更事项;二是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消除因墙面砖脱落、屋顶漏水等造成的潜在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办公需求,更好开展检察业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12月,导致项目款项支付时间紧迫,没有提前做好谋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财政进一步加强沟通,提高资金到位及时性,项目支付的及时性。加快审计决算进度,明确责任范围,全面掌握项目,提前谋划经费支出,加强经费管理。

预算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分值

三级指标

标准分值

实际得分

评分依据

经济性(10分)

项目必要性

4

依据充分性

4

4

该政策设立依据充分,内容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4分:依据充分,内容完全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3分:依据比较充分,内容基本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1分:依据不太充分,部分内容不符合省市政策文件精神。

0分:未提供设立依据。

项目科学性

6

目标科学性

3

3

政策项目目标清晰、明确:

3分:有中长期规划、各年计划,且完成工作量目标、资金投入产出目标清晰、明确、可量化;

1.5分:缺少中长期规划或分年度计划;或规划、计划中工作量目标、投入产出目标不够明确、难以量化

0分:既无中长期规划也无分年度计划;或规划、计划中没有工作量目标、投入产出目标;

方案科学合理

3

3

政策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及资金管理等方面设计科学、合理:

3分:方案各方面设计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1.5分:方案的个别内容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或操作性较差;

0分:方案的多个内容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或操作性差。

效率性(10分)

政策执行效率

6

政策符合度

2

2

政策符合度是指有多少比例的资金在服务对象、内容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分:符合度在90%(含)以上。

1.5分:符合度在75%(含)-90%

1分:符合度在60%(含)-75%

0分:符合度低于60%

计划完成率

4

4

该政策项目资金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4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的。

3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在85%(含)-100%之间的。

2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在60%(含)-85%之间的。

0分:各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率在60%以下的。

政策管理效率

4

业务管理效率

2

1.5

评价该项政策资金落实情况。

2分:有完善的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且落实有效。

1.5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够到位,或管理制度较完善且落实较有效。

1分: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到位,或管理制度欠完善。

0分:政府主管部门缺少相关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效率

2

2

评价资金分配是否科学,预算额度是否适当,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对发现的违规使用现象处理是否及时到位。

2分:资金分配和审批规范、及时,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无违规违约情况

1.5分:资金分配和审批比较规范或及时,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无较大违规情况。

1分:有50%(含)以下的资金分配和审批不够规范或不及时,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无重大违规情况

0分:有50%以上的资金分配和审批不够规范或及时,或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效益性(10分)

政策效果

8

项目绩效

8

6

评价该项目所产生的绩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等)。

8分:取处很大的效益。

6分:取得有较大的效益。

4分:取得有一般的效益。

0分:没有取得经济效益。

满意度

2

项目实施相关方满意度

1

1

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对该政策的满意度。

1分:满意度在85%(含)以上。

0.5分:满意度在60%(含)-85%

0分:满意度在60%以下。

项目实施受益者的满意度

1

1

项目受益对象对该政策的满意度。

1分:满意度在85%(含)以上。

0.5分:满意度在60%(含)-85%

0分:满意度在60%以下。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案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36万元,执行数为17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际支出及时、准确、无误,项目实施过程中,业务科室及时掌控项目进程,处理变更事项;二是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充分体现数字办案效果,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开展检察业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完善系统模型,利用大数据建模,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路径,创新基层治理,为大局服务。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大楼修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7.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总预算为105.95万元,本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际支出准确、无误,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掌控项目进程,处理变更事项;二是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消除因墙面砖脱落、屋顶漏水等造成的潜在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办公需求,更好开展检察业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财政进一步加强沟通,提高资金到位及时性,项目支付的及时性。加快审计决算进度,明确责任范围,全面掌握项目,提前谋划经费支出,加强经费管理。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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