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2-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4927日至1121日,委第巡察组对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221第四巡察组向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分别于2025224日和2025228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和完成期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应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通报批评2,教育提醒24建立完善制度5项,清退款项8.025万元。

一、关于理论学习和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2025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该计划开展学习;院检务督察办不定期对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检查。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由党组书记或党组副书记领学;确定办公室负责人做好每次党组会的提醒工作;规范记录议题定位,写明学习主题,确保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对应记录学习内容的出处及学习过程等。

(三)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门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闭环监督工作制度》梳理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院务会区别,并印发给班子成员学习;严格执行逐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按表态顺序对发表意见如实记录。

二、关于高质量办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计划》,集合业务部门骨干对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评查。编制《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提醒手册》并下发给各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根据提醒手册进行自查整改并在以后案件办理过程中避免出现相类似的问题。

(二)持续完善量刑建议库。出台《强化系统思维推进刑事案件有机办理指南》《关于改进审查报告证据摘录的通知》等规范量刑。对认罪认罚后改变量刑、被告人上诉、调整量刑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人员思想认识

(三)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对案件是否存在退查后第一次讯问等情况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强化对办案期限的层级监督,每月梳理办案团队办案时长并报至检察长;完善评查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惩戒问责制度,案件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半月未审结的将直接评定为瑕疵案件

三、关于刑事诉讼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了侦查监督。强化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的指导性,要求退查提纲明确退查目的、补侦方向以及具体补侦事宜组织开展同堂培训加强了刑侦与刑检干警的沟通交流。

(二)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功能。每周安排院干警在侦协办轮值,促进执法司法水平共同提升;通过与县看守所管控系统联通等数字化手段深化羁押期间监督;强化社矫对象权益保障,对因工作需要的经常性跨市县申请,优化其外出审批流程。

四、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短腿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民事监督主动发现线索能力。通过内部协作、数字检察、案例宣传等方式,探索建立多渠道线索收集机制。以赛促练,选派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AI应用汇报”比赛和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

(二)强化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建设。利用周二集体夜学等载体,组织学习全市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最高检行政检察业务文件、指导性案例等,强化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外部联动,通过调取人民法院案卷、调取行政复议清单等方式,向人民法院及行政机关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

五、关于公益诉讼检察与社会期待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项目效用。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操培训,并邀请专家杭州傲敏科技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张武授课,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快速检测技能。选派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参加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快速勘验业务竞赛

(二)拓展公益诉讼案源类型。组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学习内容包括公益诉讼“4+11”法定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由未检部门负责),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头脑风暴,寻找可监督的线索。组织召开益心为公志愿者交流座谈会,听取了志愿者的意见建议。

六、关于司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检察建议制发的针对性。要求对拟制发的检察建议,实行业务部门和研究室双重审核机制,以加强检察建议指导性和避免类案群发情况的发生每季度开展评查并组织学习,推动评查学习成果的转化

(二)及时归档案卷。每月定期对各案件承办人进行档案归档提醒组织干警学习档案实施条例及我院印发的《关于案件卷宗每月一归档的通知》等内容。结合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受案信息及档案数字化系统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对超期未归档案件,逐一向承办人员作出预警提示。

(三)及时处置涉案款。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行动,自查梳理并分类处置好同类型问题建立案件暂扣款处理分户明细表、一案一人一款台账等完善管理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主动沟通和协调,确保涉案款各环节的顺畅衔接。

七、关于检护民生’等工作未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措施通过多形式走访、拓宽沟通渠道等强化与企业联系与法治宣传,设立12309企业诉求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检企一码通,方便企业随时联系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宣讲,且通过线上直播方式以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治意识。

(二)强化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制定并出台了《对第三方帮教机构监督考察的机制》文件要求帮教机构必须对帮教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社会调查,建立一人一档模式。联合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民政局、大洋镇对涉案未成年人金某某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做好监护工作。

(三)落实做好常态化为民服务工作。不定期与缙云县妇联、缙云县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做到“应救尽救”。规范公开听证程序完善听证员库,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听证预告,并随机挑选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与听证

八、关于推动检察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数字赋能检察。组织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共同讨论AI应用思路技术人员面向全院干警开展AI应用培训。积极运行现行数字化系统和平台,刑行衔接、天眼等前期开发的数字化系统和平台。研发出庭审预案智能体和民间借贷类生效民事裁判监督AI应用参加全市检察机关AI智检创意展示活动。

(二)打造枫桥式检察室。完善《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壶镇检察室工作规范》等制度,对检察室的工作职能、监督工作等进一步规范。新碧街道检察室2025年度联合未检部门前往缙云县新碧初级中学开展普法宣传,壶镇镇检察室联合第二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到壶镇镇相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九、关于检察宣传成效不显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宣传的社会效果。印发《关于强化宣传视频管理应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宣传视频的拍摄使用。加强视频的后续利用和宣传推广拍摄的微课视频参评丽水市浙丽守未e路向阳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课评选获评优秀法治网课;拍摄的鼎湖明法·向公而行文化品牌宣传片用于参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文化品牌评选获评优秀成果。

(二)进一步深入做好普法宣传。联合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做好走进企业、乡镇、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缙云县融媒体中心采用可视化广播的方式通过FM101.8缙云电台、缙云融媒抖音号、缙云播报视频号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利用AI技术手段制作海报等方式辅助普法宣传联合缙云县委网信办、缙云县市监局等采用线上直播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检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每月定期利用浙政钉工作群实行月中、月末提示,通过向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缙云县人民法院、缙云县公安局等单位发函方式进行信息比对,对长期零报告干警发出风险提示函

(二)进一步严格对干警的保密教育、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传达学习上级下发的保密安全负面典型案例通过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干警保密意识。与县公安出入境部门进行了信息比对,通过比对未发现干警未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开展省检察院政治部编发《检察政工工作手册》等内容的学习,提升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使用操作流程》等日常工作流程指引。同时结合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轮岗相关规定进行院领导分工调整

(二)进一步做好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工作。做好引进关,强化高素质人才引进2025年招录引进毕业于985重点高校人员。做好培养关,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缙检讲坛等载体的人才培养工作。好交流关,搭建干部交流、顶岗锻炼等人才交流关工作。

十二、关于内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分管领导带队,每月定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出台《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改进事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改进事项上榜标准和结果运用;对受到黄牌警告编外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延迟2个月,红牌警告的编外人员终止其劳动关系。

(二)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定期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发函进行了信息比对,及时发现是否存在漏报、不报情况。利用夜学等载体组织开展《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请休假、因公外出报备制度的规定》《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的学习。

(三)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定《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流程单》,进一步理顺合同审查流程,实现合同管理留痕存档。召开采购小组会议,分别组织开展蔬菜供应、米油等供应、调料品供应询价采购程序,并与中标者签订新的合同。

十三、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和退回资金处置。组织干警学习《检察政工手册》、制度汇编等内容,提高经办干警按制度抓管理、抓保障的能力。规范津补贴发放的逐级审核、审批流程,要求津补贴发放必须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双重审批。追缴相关资金并上缴至国库。

(二)进一步规范劳务费支付和公务接待支出。要求劳务费支出均通过浙里报一般事项等模块审批报销,强化劳务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定了《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党支部2025年度主题党日初步计划》,该计划对活动内容、后勤保障和要求等做了明确要求,并要求保留好签到等台账资料。

十四、关于项目工程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项目招投标。通过企查查”app严格商家资质审查,对有资质要求的项目投标商家开展资质审查规范院内项目采购流程管理调整采购小组成员,确保法务人员、检务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细化验收采购流程,避免因人员调动而使制度空转。

(二)强化对项目结算资料的审核。规范项目结算逐级审核、审批流程,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必须经由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双重审批。运用浙里报审查报销结算数字化平台强化审核确认和层级审批管理,要求资料齐全方予以结算报销,以此避免项目结算材料不全问题。

(三)做好项目台账资料的保管。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明确规定在项目资料归档前,项目负责人为资料收齐和保管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资料缺失后的结果问责。做好台账编号及时移交工作,防止遗失。定期组织开展资料完整性和规定及时性的督促检查。

十五、关于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做好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方面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剖析范围,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内容方面的提示提醒。宣传信息发布均已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协助市检察院宣教部门、县委网信办对舆情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召开党务工作者会议,提高党务干部规范抓建能力。制定《中共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关于支部党建十五项基础性工作提示》,并加强日常检查,规范支部工作台账标准。

下一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火墙二是深化成果运用,激活发展新动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织密整改监督网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3236639;邮政信箱: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578号;电子邮箱1932881549@qq.com

                                

 

中共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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