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学深一层,悟透一分——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学习活动
时间:2024-06-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对优化档案收集管理、增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实档案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规范开展档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2024年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学习活动,通过学深一层,悟透一分,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硬件设施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现存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基建档案等约3万余卷。

为满足档案的日常储存需求,根据现有档案数量和储存要求,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增加配备档案密集架、防磁柜等专业设备。同时,有序推进档案信息化,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存、实体档案与信息数据库保存并重。


    严格规范归档时间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一月一归档”“一案一归档”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结的第一时间进行归档,综合部门将文件资料当月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严格把好归档质量关,档案管理员对每一份归档的材料进行仔细检查,包括页面是否遗失、字迹是否清晰等,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性。

同时,完善扫描程序,逐步实现对档案的收、管、存、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多元发挥档案功能

    强化档案的综合利用通过精准提供建院原始材料、内设机构改革情况、人员流动信息、照片档案等资料,助力院史编撰、缙检序列号编码等工作


    历史无声,档案有痕。检察档案见证了检察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是检察机关的宝贵财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持续做好新时代检察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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