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民法典:生活中的隐形保镖
时间:2026-05-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5月,我们迎来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这部扎根民生、贴近生活的《民法典》,持续为百姓日常筑牢法治根基,时刻守护着千家万户的平安顺遂。借着这一契机,检察官借助案例娓娓道来,带您读懂《民法典》七编所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1  总则编:熊孩子充值游戏,钱能要回来吗?


【案例】9岁的小明用妈妈的手机玩游戏,数日内充值花费2万余元。小明妈妈发现后联系平台,平台方以“游戏账号实名认证人是小明妈妈”“充值消费时需要本人支付密码”为由拒绝退款。小明妈妈以小明法定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并提供了家里的监控录像,证明充值游戏时手机的实际操作人是小明。

法院最终认定,小明大额充值的行为远超小明年龄、智力认知范围,监护人拒绝追认,判令平台退款。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检察官说】一个9岁的孩子,或许对“2万元”并没有概念。法律把这类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认知范围”的行为,定性为效力待定——就好比让小孩签了份自己根本看不懂的合同,算不算数,得家长说了算。总则编划定的不只是年龄,更是责任的起跑线,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屏障。它提醒所有平台:别光盯着游戏的流水收入,未成年人保护不是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一道必须焊死的防火墙。


2  物权编:楼上漏水泡了地板,责任谁担?


【案例】春节期间,赵先生回老家过年。返家后发现天花板大面积渗水,客厅地板泡坏变形,家具发霉,损失约4万元。经赵先生排查后,确认是楼上住户卫生间水管破裂导致。楼上住户称“我也不知情”“不是我造成的”,拒绝赔偿。

赵先生将楼上住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认定,渗水源自楼上住户的排水管道,楼上住户对二人共同使用的墙体中的排水设施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以致赵先生家财产损失,判令楼上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检察官说】“我又不知情,也不是故意的,凭什么让我赔?”这是邻里纠纷里最常听到的一句话。但物权编的回答很干脆:侵害物权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不看故不故意,只看损害从哪里来。水管在你家墙里,漏水淹了楼下,你就是法律上的责任人,知情与否不影响赔偿义务。物权编把相邻关系写得明明白白,“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楼上楼下不光是物理空间的邻居,更是权利义务的共同体。


3  合同编:提交网购订单成功就算合同成立吗?


【案例】“双十一”活动的凌晨,刘先生在某平台抢购一台“秒杀价999元”的品牌电视,提交订单并成功付款。可在3小时后,平台方以“系统标错价格”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并退款。刘先生不服,依据订单信息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最终认定,999元的价格符合平台方广告宣传的促销折扣,也并未远低于同品牌电视的价格,刘先生提交订单并付款时合同即已成立,遂判令平台继续履行合同。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检察官说】抢到秒杀价又被砍单,这种糟心事很多网购达人都碰到过。商家常用的说辞是“发货才成立合同”“标错价格不算数”。而《民法典》合同编给网购合同成立时间定了明确规则: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等到商家发货。商家再想随意取消订单,就是单方面撕毁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把这条规定放在互联网时代来看,就是将交易安全的保护伞从线下撑到了线上,让每一次点击“提交”都算数。


4  人格权编:AI换脸恶搞他人,自己可能先“翻车”


【案例】小赵用AI换脸把同学小李的照片合成到夸张搞笑视频中,并上传至网络平台,该视频播放量破10万。小李因此被同学嘲笑、被网友人身攻击,患上轻度抑郁。

小李父母将小赵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认定,小赵侵害小李肖像权和名誉权,判令小赵立即停止侵害,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察官说】AI换脸不是“玩玩而已”。在你眼里,这可能只是一次新颖的黑科技测试,但对被换脸的那个人来说,这是直击心灵的伤害。同学异样的目光、网上的嘲讽留言——这些伤害不会因为视频删除就消失。《民法典》人格权编独立成章本身就意义深远:它告诉全社会,人的尊严高于一切。而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明确写入侵犯肖像权的情形,更是这部法典与时代同频共振的体现。技术进步无罪,但恶意利用有责。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脸同样代表每人的尊严,也是他人不能跨越的红线。


5  婚姻家庭编:不离婚,也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案例】老周沉迷网络赌球,不仅输光家中积蓄,还偷偷变卖家里值钱的金银首饰继续投注。妻子多次劝阻无效,眼看家中存款被挥霍一空,连孩子的学费都快拿不出来。妻子向法院起诉,请求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最终认定,老周的行为构成挥霍,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支持妻子诉求。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检察官说】财产的事,只能到离婚时再算总账吗?可问题在于,如果一方正在疯狂挥霍、转移财产,等到离婚那天,家底早就被掏空了,还能分什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出回应:不用等离婚,只要对方在严重糟蹋共同财产,你就可以申请婚内分割财产。这并不是鼓励夫妻分家,而是一脚急刹车,给受侵害方一个紧急止损的权利。赌债、挥霍、偷偷转移——这些事情不能再拿“婚还没离”当保护伞。婚姻是两个人的船,法律不能替你掌舵,但可以在船底漏水的时候,及时地拉你一把。

6  继承编:打印遗嘱,怎样才算数?

【案例】王伯伯在电脑上打印遗嘱,将房产留给照顾自己的小儿子,存款由三子平分。他请了两位邻居在场见证,三人在每一页遗嘱下都签了名,并注明日期。王伯伯去世后,大儿子对该打印出来的遗嘱提出质疑:“遗嘱不是得手写吗?打印的算什么?这分明是伪造的!”几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法院审查后认定,该遗嘱由两名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每页均有遗嘱人与见证人的签名和日期,符合法律规定要件,遂判决依据打印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检察官说】用笔写字的人越来越少,用键盘敲字的人越来越多。《民法典》继承编给“打印遗嘱”合法身份。但规矩不能少——必须每页都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亲笔签名,年、月、日一样不能落,两个见证人也必须全程在场。《民法典》继承编给打印遗嘱开了门,这是顺应时代的创新;但同时也把门槛设得清清楚楚,这是对逝者意愿的尊重,键盘敲出来的遗愿,只有按程序走,才有足够的分量。


7  侵权责任编:小区流浪狗咬伤孩子,谁来担责?

【案例】8岁的朵朵在小区被流浪狗咬伤,缝了12针,花费1.3万余元。朵朵的父母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称流浪狗非物业饲养,拒绝担责,朵朵父母遂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该流浪狗在小区流窜近两个月,多名业主曾向物业反映,物业未进行有效处置,遂认定物业疏于对小区的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判令物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检察官说】小区流浪狗咬人,找不到原主人,受害者只能自认倒霉?侵权责任编的答案是: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照样要担责。法律给公共场所管理者划的底线是:你控制范围内的危险,你必须管;你不管,出了事就得担责。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为小区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这不是苛责物业,而是要把安全保障义务真正落到实处。


《民法典》共七编一千二百六十条,在回应时代之问中不断创新。《民法典》的每一个条文,都镌刻着对人民权利的郑重承诺,守护着我们的点点滴滴。“民法典宣传月”虽有期限,但法治精神的传播永无止境,通过了解、学习《民法典》,给自己的生活多上一道安全阀,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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