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究
孙颖一行到缙云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3-02-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8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到缙云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民事检察工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成林、第六检察部主任胡薇、三级检察官助理刘新然陪同。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栽标围绕丽水检察机关近年来民事检察办案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作了汇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德清就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孙颖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丽水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她指出,“四大检察”确立、《民法典》出台等新形势下,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事检察工作的作为必然更加广阔。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敢于监督,能动履职。坚守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做到“有底气,沉住气”。要找准监督方向,时刻牢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宪法定位,深入践行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与使命。

二要突出重点,提升质效。民事检察工作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党委政府要求。要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把平等保护的理念贯穿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要因地适宜,打造特色,用好丽水市生态环境的“金名片”,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善于监督,发挥合力。发挥一体化优势是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做到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协同,充分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履职合力。要创新工作方式,善于运用监督方法,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成林、第六检察部主任胡薇就下一步丽水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作了指导。与会人员就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并分别提出工作建议。

浙公网安备 33112202000278号

浙ICP备20029351号-1 版权所有: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