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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不上当 出行守交规
时间:2026-05-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平安,是每个家庭最朴素的期盼,是我们生活最坚实的底色。

今天我们不聊专业法条,只说和大家息息相关的两件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无论是日常出行,还是手机冲浪,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疏忽、小贪心,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下面这些安全提醒,快和家人一起读完、记牢!


警惕诈骗陷阱  守住钱袋子

案例一:高额投资?小心有诈

俞某在抖音上认识了投资炒股的王某,对方称现在炒股行情不好,可以先从农业项目挣钱,并向俞某推荐了一个网址和APP。

王某带俞某体验投资一周后,尝到获利甜头的俞某决定下载APP自行投资。因王某称现金交由对方充值操作更快,让俞某准备现金,他将派人拿取现金。赵某受上家指使从河南前往缙云找俞某拿取现金。一周后,俞某发现盈利的钱无法提现,且无法与王某取得联系,才发觉自己被骗。经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案例二:动动手指获高额兼职?别信!

陈某接到自称是“英国电话运营商”王经理的联系,称陈某有一张中国申请的手机卡,因被他人用于发送违法信息冻结,建议陈某通过王经理的专属渠道联系“民警”(实为诈骗分子)。

陈某根据王经理指示,通过非官方软件与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对方以陈某的身份证被用于跨国性金融犯罪,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取保候审为由,骗取陈某110万余元。

诈骗分子通过抖音发布高额兼职,并安排赵某、崔某协助收发快递,成功收发一单获利100元,对相关资金进行洗白转移。经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出行无小事  交规记心间

案例一:酒后冲卡逃逸,妨害公务刑上加刑!

胡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醉酒驾驶汽车,遇民警例行酒驾检查时,强行驾车冲卡驶离现场。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二:醉驾顶替瞒查,从重处罚不姑息!

钭某某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驶离事故现场联系表弟,待民警到达现场前试图将表弟作为驾驶人以蒙混过关,被当场查获。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紧扣平安建设主题,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反诈宣传进基层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把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把检察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同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惕诈骗陷阱  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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