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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部门决算是指县检察院本级决算。

 

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2,092.2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6.21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比2016年度少,所以2017年度收、支总计比2016年度收、支总计略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56.69万元,占总收入93.5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4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3.1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7.33万元,占  0.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2,0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37万元,占 82.7%;项目支出350.54万元,占17.3%;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70.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20.35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124.96万元,公诉和审判监督126.22万元,侦查监督92.03万元,其他检察支出7.3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8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6万元,死亡抚恤1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47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00.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7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73.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87.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8.01万元,项目支出350.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4.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3.54万元,下降 2.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比2016年度少,所以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6年度略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9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所以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度略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2%,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加班工资、绩效考核奖金及一次性专项奖金在年初时不放入预算,年中进行追加;二是项目经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年结余数年初未列入,年中发生支出。所以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多。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36.3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3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发放的加班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在年初时不放入预算,年中进行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7年支出数中大部分为上年结余数,年初时未列入,年中发生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一小部分未完成支付,结转至下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上年结余数在年初时未列入,年中发生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5.2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年终慰问金发放标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7.2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9人转隶调出及个别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8.8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9人转隶调出及个别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4.8万元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死亡,临时追加死亡抚恤经费,年初时未列入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4.0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9人转隶调出及个别人员医疗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9.8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9人转隶调出及个别人员公积金缴纳基数变更,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5.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的9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预算的94.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院厉行节约尽量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01万元,下降26.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5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兄弟县院及相关部门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院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96批次,累计2,1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2.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2016年度保持一致,没有发生增减。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没有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2017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服务大厅(电子卷宗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5.03万元,实际支出79.25万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及时、准确、无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投入、支出资产等会计核算资料完整。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实现检察机关各项对外服务职能集约化管理,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发现的问题有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督力度不够;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不够准确。应注意明确责任范围,加强问责,从而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提高经费预算准确率。经自评综合得分为87.4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17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2.44万元,增长12.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发放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66%。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车辆 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17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7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2017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附件3: 2017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2017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附件4: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附件5: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6: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 2017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决算表

 

检察院 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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