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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
时间:2021-04-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附件1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

 

一、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掌握全县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二、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197.37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2197.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7.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管理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2197.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7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32.7万元,占74.3%;日常公用支出269.67万元,占12.27%;项目支出295万元,占13.4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97.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97.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7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7.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7.43万元,主要是2020年项目经费相对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73.6万元,占85.2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1万元,占5.15%;卫生健康(类)支出95.81万元,占4.3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4.75万元,占5.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578.6万元,主要用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26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6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体系建设经费10万元;二是公共利益损害赔偿59万元,包括诉讼中涉及的公共利益损害的修复,以及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评估、拍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75.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37.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95.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缴纳的医疗保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14.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以及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及兄弟县院来缙办理案件、业务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县三公经费指标,我院严格执行,不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为0万元。2020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0003%,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内控管理,缩减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预算取整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17万元,下降3.98%,主要是2021年人员调出减少,另外办公费实现了人均定额基础上缩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检察机关用于其他检察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缙云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4-14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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